允许房东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并进行调查,以确定潜在租房者是否符合租房标准,只要该程序适用于所有潜在租房者。因国籍而单独要求个人提供有关其移民身份的信息属于非法歧视。例如,只要求墨西哥移民提供移民身份的证明,而不要求其他申请人提供同样的文件,就违反了《公平住房法》。
要求所有申请人都提供社会保险号,会过度排斥基于民族血统的潜在租户。如果社会安全号(SSN)通常被用作申请人筛选程序的一部分,则应接受其他文件,例如:
- 公民卡/领事馆卡
- 移民局 I-864 表担保核查
- INS I-550 入籍证明
- 美国护照
- 个人纳税人识别号(ITIN)
- 过期外国护照
- 带照片的外国人登记收据卡
- 未过期的临时居民卡(I-688)
- 未过期的就业许可卡(I-688A 或 I 688B)
- 未过期的再入境许可
- 过期难民旅行证件
- 政府颁发的驾驶执照或身份证
- 移民局 I-864 表担保声明
- 联邦认可的、部落颁发的带照片的身份证件
房屋提供者如果因为潜在租户的公民身份或移民身份而拒绝将房屋出租给他们,可能会违反《公平住房法》禁止民族出身住房歧视的规定。如果您居住在费城、宾夕法尼亚州东南部或利哈伊谷,并对身份证明文件和公平住房合规性有任何疑问,请联系info@equalhousing.org、866-540-FAIR 或与我们联系。